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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新闻
女子骑假牌电动车出惨祸 家属告电动车卖家补偿
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时与一小车相撞,女骑手不幸身亡。
更不幸的是,电动车经鉴定后发现不仅超标,车牌也是伪造的,死者的事故责任由先前的三成上升到五成。死者家属获赔减少,一纸诉状将电动车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。
记者昨悉,武昌区法院审理后,支持了家属诉求,判决提供假牌的电动车商家赔偿7.8万余元。
骑假牌电动车出惨祸
2012年9月26日清晨,南湖瑞安街上,女子郑某骑着刚买一个月的电动车送孩子上学,在一处十字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。郑某倒地经送医后不治,孩子则无大碍。
交警赶到现场,确定轿车司机凌某负事故主责,郑某骑电动自行车逆行,负次责。但凌某质疑这辆电动车速度过快,要求对该车作鉴定。
交警随后对电动车鉴定,发现确是超标电动车,应归属于机动车范畴。更严重的是,电动车所挂号牌是伪造的。这一下,死者郑某成了无证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,交警据此重新划分责任,死者郑某与小车司机凌某负同等责任。
这意味着,对郑某的相关赔偿相应减少了。去年3月,经协商,凌某赔付死者家属40万元。
卖家提供假牌赔7.8万
郑某上有老下有小,突然死亡,对家庭是重创。因买到超标电动车出祸,更导致所获赔偿少了数万元,死者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一现实。
去年5月,在警方对死者所骑电动车进行调查时,卖家王某承认当时连车带假牌一并卖给了郑某。也就是说,假牌其实是卖家办理的。
郑家人认为,减少的那一部分赔偿应该由电动车卖家来承担,去年6月他们将王某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死者的剩余损失9.8万元。
开庭时,王某缺席审判。武昌区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郑家人的诉求。法庭认为,王某提供假牌照,导致郑某在事故中的责任上升了两成,这是王某的过错,应该为此作出赔偿。因郑家人的索赔金额没有扣除交强险,今年5月,法院重新计算这部分损失为7.8万余元,全部由王某赔偿。
记者昨日得知,该判决一审生效,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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